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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公布“十四五”-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名单

时间:2022-04-27 10:40 浏览:1102 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
摘要:4月24日,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《关于发布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名单的通知》,《通知》根据各省份推荐情况,综合考虑城市基础条件、工作积极性和国家相关重大战略安排等因素,确定了“十四五”时期开展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的城市名单,并予以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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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22年4月24日,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公布《关于发布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名单的通知》,无废城市建设范围大公开!其中包括31个省份(自治区、直辖市),具体城市名单见下:


  关于发布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名单的通知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生态环境厅(局):


  为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》和《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方案》),我部会同有关部门,根据各省份推荐情况,综合考虑城市基础条件、工作积极性和国家相关重大战略安排等因素,确定了“十四五”时期开展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的城市名单(见附件),现予以公布。此外,雄安新区、兰州新区、光泽县、兰考县、昌江黎族自治县、大理市、神木市、博乐市等8个特殊地区参照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要求一并推进。


  请各省(区、市)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省级相关部门,按照《工作方案》要求,加强统筹协调,指导相关城市和地区加快编制并印发实施方案、建立专门工作机制,高质量推进建设工作。


  

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

  2022年4月24日


  (此件社会公开)


  抄送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;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商务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卫生健康委、人民银行、税务总局、市场监管总局、统计局、国管局、银保监会、邮政局、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(室);各相关城市和地区人民政府(管理委员会)。

    

附件: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名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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